万年县人民政府
详情信息
索引号 E00000/2024-04104 发布机构 万年县
公开目录 年度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3-26 17:14
文号 万年县委员会宣传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中国共产党万年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
文件有效期 有效
中国共产党万年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4-03-26 17:14

字体大小: 【大 小】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万年县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分万年县xx 202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拟定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

(四)负责规划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全县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五)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全县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六)负责处理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统筹协调组织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维护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推动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组织开展网络舆论生态治理,处置和封堵网上有害信息,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网站。指导协调全县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统筹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测、预警、报告和处置,协调处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应急工作。发展、联系、服务互联网相关社会组织,指导全县互联网行业自律和网站党建工作。

(七)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八)对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承担县委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九)统筹指导全县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十)统筹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对外宣传工作方案和发展规划。统筹组织我县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我县文化走出去工作。

(十一)跟踪研究港澳台涉万舆情,组织协调涉及港澳新闻宣传和舆论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宣传工作。

(十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热点问题新闻发布口径。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记者来万采访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闻领域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十四)按照市委宣传部部署,负责我县人权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及西藏、新疆及反邪教等方面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十五)负责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规划部署协调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十六)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文广新旅、教体等宣传思想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部机关及宣传系统各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对乡镇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统筹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对县互联网信息、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政策指导。归口领导万年通讯社、县广播电视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县教体局。受县委委托,代管县文联、县社联。

(十八)负责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评定;对县教体局和各类学校的业务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对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政策指导;领导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十九)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办公室(意识形态股、调查研究股、干部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承担机要、保密、督查、档案、信访、重要会议会务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承担全县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等工作。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调查研究;

按照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规定的范围和职责,会同县委组织部有关股室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单位干部管理的业务工作。对各乡镇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干部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以及政策制定和落实,承担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选拔、培养、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重大奖项的评选工作。牵头承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负责部机关及宣传系统各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的范围和职责,任命、考察、考核、管理宣传系统的干部,指导这些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

(二)宣传股(理论股、文化新闻股、网络管理股)负责对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队伍建设的指导协调,指导县内各类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协调全县社会科学规划和课题的制定及实施等;统筹推进“学习强国”平台建设工作;

负责承担县委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文化强县建设。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文艺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文艺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和管理,指导推动协调群众文化建设,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事业发展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研究提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重大文化和旅游业项目实施,推动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建设与发展;指导、组织、协调全县文化产业相关展会活动。

组织实施对全县新闻舆论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制订年度新闻宣传计划,组织协调重大新闻宣传报道;负责新闻媒体宣传舆情内容的分析监管、组织推动新闻理论研究工作。研究提出新媒体发展规划和管理政策建议,贯彻执行相关领域新媒体准入管理标准体系。承担县委、县政府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研究拟订热点问题新闻发布口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记者来万采访相关服务工作;协调推动我县重大对外宣传活动,组织协调对外宣传品的策划、制作与发行,指导各乡镇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承担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

负责规划部署全县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县思想政治工作联系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政工干部的职称评定工作;组织实施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宣传教育;统筹做好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与红色文化传承弘扬工作。负责牵头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纪念设施管理和重大纪念活动谋划等工作。

统筹协调全县互联网宣传和网评工作。指导网络新闻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网络主题宣传和网上正能量典型宣传,推送网络正面热点。推动全县网络评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新闻跟贴和评论引导。负责网络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网络媒介素养教育,组织开展对外互联网交流与合作。

负责网络平台管理和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组织开展网络舆论生态治理,处置和封堵网上有害信息,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网站。指导协调全县网络和社会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和社会舆情动态的收集分析研判工作。统筹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测、预警、报告和处置,协调处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应急工作。发展、联系、服务互联网相关社会组织,指导全县互联网行业自律和网站党建工作。

(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综合协调股。负责县文明委及其办公室的文秘、信息等日常事务、政务工作。联系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文明委,督促落实县文明委及其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事项,协调指导全县精神文明阵地建设相关工作。协调县级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缴。组织开展“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的选树帮扶和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协调推进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工作,做好文明旅游等工作。负责全县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指导乡镇、村开展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对主要内容、培训教材、人员队伍、活动项目等作出计划并具体实施,统筹调配各种资源和力量,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文明单位的创建管理。负责规划、部署、协调县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贯彻落实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查检查全县志愿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各类志愿者队伍的档案,负责志愿者的注册、管理、考评、表彰和志愿服务的专业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安排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县志愿服务联合会和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例会,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工作。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

督促检查全县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部署情况。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调查研究新时代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特点规律,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牵头实施文明校园创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和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宏观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教育德育工作;督促检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部署情况。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万年县xx局共有预算单位x个,包括xx机关和x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

编制人数小计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0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1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0。实有人数20,其中在职人数 20人,行政在职人数 1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10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0。离休人数 0人,退休人数  6人,遗属人数0 
第二部分万年县xx 2024部门预算

见附表)

部分万年县宣传部202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万年县宣传部收入预算总额  409.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0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  409.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少153.03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万年县委宣传部支出预算总额 409.3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3.0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9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万年县委宣传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409.3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15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9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60.0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9.65万元,下降7%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年初未做采购安排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部门共有车辆0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万年县宣传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

公务接待费4.6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不必要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xxx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非财政拨款结余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收支、经营收支之外的各非同级财政拨款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

)上年结转年度终了时,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但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称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O]4KJ@NG6GZPO}RG2QZ3[P

JU[L`~YZU1JEY2CNMRE}~44

176HLQ}HFDP5`R17DLCTP)H

{8}~)`RI)D[)1}%0TX$J~)J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