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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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00000/2023-01960 发布机构 万年县政府办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7-20 21:07
文号 万府办字〔2022〕4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万年县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文件有效期 有效
万年县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22-07-20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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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府办字〔202247

万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年县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万年县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7月20日

万年国家气象站拟迁新址气象探测

——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设计

万年县气象局

………………………………………………………………5

第一章 城乡概况…………………………………………………6

1、区域概况………………………………………………………6

2、地形地貌………………………………………………………6

3、气候……………………………………………………………7

4、经济概况………………………………………………………8

5、自然资源………………………………………………………8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链接…………………………………………9

1、城市性质的定位………………………………………………9

2、规划期限………………………………………………………9

3、城市规模及人口………………………………………………9

4、功能结构………………………………………………………9

第三章 现状条件分析…………………………………………10

1、万年气象站基本情况………………………………………10

2、万年气象站(新址)探测环境现状分析…………………10

3、万年气象站(新址)周边现状图……………………………11

第四章 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12

1、指导思想………………………………………………………12

2、规划原则………………………………………………………12

3、规划依据………………………………………………………12

4、规划年限………………………………………………………13

5、规划目标………………………………………………………13

6、主要任务………………………………………………………13

第五章 保护规划控制内容……………………………………14

1、气象探测环境的定义…………………………………………14

2、气象探测环境的总体要求……………………………………14

3、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和保护标准…………………………15

4、观测场周边地块建(构)筑物高度控制……………………16

第六章 规划实施………………………………………………18

第七章 附则……………………………………………………19

为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资料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和连续性,为天气预报、气象信息、气候分析、气象服务以及气候变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气象预报准确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令第 623 号)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要求, 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标准和规范,结合万年县的实际情况,编制《万年国家气象观测站(新址)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

第一章 城乡概况

一、区域概况

万年县位于江西省的东北部,隶属江西省上饶市,地处江西省东北中部,上饶市中部西侧,介于东经 116°47′03″至117°16′32″,北纬 28°30′4″至 28°53′03″之间。东与弋阳县、贵溪市毗邻,南与鹰潭市余江区交界,西与余干县接壤,北与乐平市相连

二、地形地貌

万年县地处怀玉山系余脉与鄱阳湖平原过渡地带,地势东南高西北低,渐次倾斜,呈阶梯状。地形可分为三带:东南部群山起伏为剥蚀丘陵山区带,中部丘陵起伏间夹小块平原为剥蚀堆积岗地带,西北部地势平坦湖塘众多为侵蚀堆积平原带。

万年县境内河道属长江流域,鄱阳湖水系,大小河流182条,总长约806千米,流域面积2723平方千米,河网密度0.707千米/平方千米,径流总量43.37亿立方米,年排涝量1.01亿立方米,年最大排涝量1.62亿立方米。万年县境内公路有景鹰高速公路、昌德高速公路、206国道、昌万公路;铁路有皖赣铁路,铁路车站有万年站。

三、气候

万年县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丰沛,日照充足,无霜期长,但因地形复杂,气候差异较大。多年平均气温17.8℃,1月平均气温5.5℃,极端最低气温-12.8℃(1991年12月29日);7月平均气温29.4℃,极端最高气温41.2℃(1988年7月18日)。平均气温年较差23.8℃,最大日较差23.4℃(1968年3月4日)。生长期年平均276天,无霜期年平均260天,最长达300天,最短为233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739.2小时,年总辐射108.73千卡/平方厘米。0℃以上持续期285天(一般为2月28日—12月10日)。年平均降水量1862.9毫米,年平均降雨日数为162.1天,最多达225天(1985年),最少    为133天(1971年)。极端年最大雨量2879.7毫米(1995年),极端年最少雨量 1230.7毫米(1963年)。降雨集中在每年4月至7月,6月最多。

四、经济概况

2020年,万年县地区生产总值174.26亿元,同比增长4.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58亿元,增长2.3%;第二产业增加值84.68亿元,增长5.1%;第三产业增加值69亿元,增长4%。三次产业结构由2019年同期的11.0:49.3:39.7调整为11.8:48.6:39.6。

五、自然资源

万年县土地总面积为170.95万亩,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其中耕地31.92万亩,占总面积的18.67%;山地105万亩,占61.42%;居民点、工矿及交通用地23.03万亩,占13.48%;水域11万亩,占6.43%。主要河道有乐安河、万年河、珠溪河、大源河、玉津河等5条,总长144.5千米,流域面积1723平方千米。主要湖泊有14个,山塘、平塘1500余口。万年县是淡水珍珠之乡,万年是人工栽培稻起源地和贡米的原产地,境内大源仙人洞和吊桶环古文化遗址闻名于世,是世界上最早的栽培稻遗存之一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链接

一、城市性质的定位

《万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0)》拟定的万年县城市性质为:环鄱阳湖滨湖地区的新兴工贸城市,传承稻作文化历史的生态园林城市。

二、规划期限

近期:2020 年 ,远期:2030年

三、城市规模及人口

规划中心城区近期 2020 年城市人口为 10.5万人,远期 2030 年为 15 万人;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近期 2020 年为 54.3 平方公里,远期 2030 年为 70平方公里。

四、功能结构

凸显城市轴,中心城区形成“四区一园”的城市空间结构。

以珠溪河为主轴,双向推进

城市布局结构,四区一园:东部的东铁片区,中部的老城片区、西部的新城片区和北部的珠山片区,以及南部的稻作文化产业园。

第三章 现状条件分析

一、万年气象站基本情况

万年县国家气象观测站始建于一九五九年,现址在万年县城老街嬉子庙,即 28°41´N,117°04´E,观测场拔海高度为 56.0 米,占地面积约16.98亩。承担地面气象观测任务。 按照《万年县城市总体建设规划》(2006~2020 年),万年县气象局及所属观测场地和周边已规划为休闲建设区域,将会形成更多层楼房;万年县为打造 “稻米之乡“, 现将县城老城区进行改造,使气象探测环境进一步受到严重影响,探测环境保护工作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矛盾更加日益突出。近年来,随着万年社会经济的发展,20 世纪 80 年代至 21 世纪初,当地居民和开发商在观测场周边兴建了成排的楼房和小区,将来仍有楼盘开工建设,现在观测场的四周均为商住楼和民房环绕,致使气温、风向风速、日照等一些气象要素严重失真,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已受到了严重影响。

二、万年气象站(新址)探测环境现状分析

万年国家气象站(新址)位于江西省万年县城东外环路东侧,万年国家气象观测站总面积(新址):17333.4 平方米,占地面积26亩,与原址同处中亚热带区。四季分明,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周围没有高大的植物及建筑,净空环境良好,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要求。能较好地代表本区域的气候特征,且拟选站址建站条件较成熟。符合《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技术要求。

三、万年气象站(新址)周边现状图

第四章 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  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为指导思想,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需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为准绳,按照《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技术要求,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资料具有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为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准确的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原则

观测站点须长期稳定。

气象站探测环境控制标准化、规范化、严格化。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与控制范围界定清晰,实现线界落地。

在保护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同时,应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使保护和建设协调发展。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

3.《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中国气象局第 7 号令)

4.《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1221—2014)

5.《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3 号);

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文件);

7.《万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四、规划年限

本次专项规划年限为2022—2035年。

五、规划目标

规划编制完成以后,以本规划为依据,使规划范围内具有良好的气象探测环境,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信息具有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提高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六、主要任务

根据万年气象站的台站类别和承担的综合气象探测任务及布局特点,明确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和保护范围;

界定清晰的万年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和控制范围,实现限建落地;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和行为提出科学、严格的控制和保护要求;

提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五章 保护规划控制内容

一、气象探测环境的定义

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

二、气象探测环境的总体要求

气象探测环境要求长期稳定,具有良好的区域代表性。

(一)禁止实施下列危害气象设施的行为:

1.侵占、损毁和擅自移动气象站建筑、设备和传输设施;

2.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障碍物;

3.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采砂(石)、取土、焚烧、放牧等行为;

4.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种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作物、树木;

5.设置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

6.进入气象站实施影响气象探测工作的活动;

7.其他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行为。

(二)禁止实施下列危害观测站探测环境的行为:

1.万年气象站观测场周边 800 米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修建高度超过距观测场南北向距离 1/8,日出、日落方向范围内遮挡仰角不大于7度的建筑物、构筑物;

2.在观测场周边 200 米范围内设置垃圾场、排污口等干扰源;

3.测场周边 100 米范围内修建铁路;

4.测场周边 50 米范围内挖筑水塘等;

5.测场周边 30 米范围内修建公路、种植高度超过 1 米的树木和作物等。

三、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和保护标准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所界定的规划范围,是以万年气象站观测场围栏为基准, 根据《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所确定的半径 800 米范围内用地。

(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

1.万年气象站观测站四周应当开阔,保持气流通畅。

2.观测场围栏与障碍物距离≥障碍物高度的 10 倍或障碍物遮挡仰角≤7.13°。

3.观测场日出、日落方向障碍物的高度角≤7°。

4.观测场四周 30 米范围内不得种植高于 1 米的作物、树木。

5.自动气象站四周不得有致使气象要素发生异常变化的干扰源。

6.观测场围栏与公路路基距离>30 米,观测场围栏与大型水体距离>50 米,观测场围栏与铁路路基距离>100 米。

7.对气象探测有影响的各种源体,与观测场围栏的距离必须大于 500 米。

8.四周障碍物在规定的距离内不得遮挡仪器感应面。

四、观测场周边地块建(构)筑物高度控制

观测场四周障碍物控制要求:在观测场周边 800 米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修建高度超过距观测场南北向距离 1/8,日出、日落方向范围内遮挡仰角不大于7度 。  

地块建、构筑物限高计算方法:

南北向 H=a/8+h(米) 日出、日落方向 H=a*tan70+h  

其中:

H:建、构筑物限高(相对高度)(米);

a:建、构筑物与观测场围栏的水平距离(米);  

h: 万年国家气象观测站(新址)海拔高度(以黄海高程为基准)(米),h=110.0米;

1:万年县气象站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建、构筑物限高表

与观测场围栏的水平距离(米)

南北向建筑物、构筑物限高

(米)(以黄海高程为基准)

日出、日落方向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限高(米)(以黄海高程为基准)

100

122.5

122.3

200

135.0

134.6

300

147.5

146.8

400

160.0

159.1

500

172.5

171.4

600

185.0

183.7

700

197.5

195.9

800

210.0

208.2

第六章 规划实施

1、 本次规划确定范围内的用地和建设项目控高须与本规划提出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相一致,不得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

2、气象部门负责制订台站周边气象探测环境的控制标准,规划部门负责将本规划列入城市总体规划中,以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划的具体标准规划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由于新建探测设施而导致保护要求变化时,须及时报规划、建设部门备案。

3、对于专项规划确定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如果有可能超过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规划部门在进行审批时,应审查其是否具有气象部门的书面审查意见;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如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规划部门予以规划,同时建设单位或业主应将建设实施方案报气象部门备案。

4、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纳入城乡规划统一实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实施后,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

5、本专项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件:1.万年气象站观测场区位图

2.万年气象站综合现状图

3.万年气象观测站四周障碍物控制图

4.万年气象观测站周围障碍物高度控制图

5.万年气象观测站周围日出、日落方向高度控制图

第七章 附则

1、本规划由文本、图件及说明书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规划由万年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及万年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文件下载:万年县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图解《万年县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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