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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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28010-0301-2018-0009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公开目录 规划信息 发布日期 2018-08-11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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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万年县城区中小学秋季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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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县城区中小学秋季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11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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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县义务教育阶段2018年县城规划区内学校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保证学生就近入学,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切实避免并化解城区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问题,确保到2020年我县全面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特制定本方案。

一、县城规划区内招生学校的界定

包括城市规划区内中小学校。

(一)县城城区中学

1.万年一中

2.万年二中

3.万年四中

(二)县城规划区内小学

1.县城城区小学

(1)六〇小学总部校区

(2)六〇小学城中校区(老六〇)

(3)第二小学

(4)第三小学(水泥厂区内)

(5)第四小学

2.县城规划区内小学

(1)陈营镇中心小学(六〇总校北城校区)

(2)上坊中心小学(万年第一中学附属小学)

二、秋季招生的界定

1.小学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和小学二至六年级学生转学。

2.初中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和初中八至九年级学生转学。

3.班额配套:县城各学校根据学校容纳量和教师配置,小学按每班不超过50人,初中按每班不超过55人的班额。

三、县城规划区内学区划分

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由教体局牵头,规划局、陈营镇、上坊乡、工业园区、县城学校共同论证划定。

(一)县城规划区内小学学区

1.县城城区小学

1)六0小学总部校区

①东至珠溪河以西,南至万盛大道与万泉路交汇以北;北至建业大街以南,西至姚西路以东(含朱家村、乐家村、上海映象、神农家园、东方翰府、神农时代广场、清华城、现代城、宝润广场、御景国际、长林金域蓝湾、文华苑、万兴小区、桥头村等)。

②建业大街以北,六0小学北城校区以南部分自然村、社区(施家小区、丰收广场、佳庆花园),根据就近原则,可自由选择六0小学总部或六0小学北城校区。

2)六0小学城中校区:东至铁路以西,南至永春巷、和平巷以北;北至建德大街以南,西至珠溪河以东(包括荣锦花园、为民社区新龙花苑、黄金水岸、景泰华庭、万基花园、珍珠城、郊区村委会等)。根据自愿的原则,该学区新生可到六0小学总部就读。

3)第二小学学区:北至永春巷、和平巷以南;南至锦黄路以北(四方岗段),东至铁路以西,西至锦黄路以东(竹园丘段)(包括皇家国际、学苑名庭、学府嘉苑、长林花园、富城花园、书香名府、翰林豪庭、万民村委会、永春巷、和平巷以南下陈村及泉水湾村等)。

4)第四小学学区:东至万年青水泥厂以西、南至建德大街以北,北至珠溪河以南、西至珠溪河以东(含万达天成、万和家园、石李村委会、阳光花苑、长林园景苑、长林新苑、洋湾村委会等)。

5)第三小学学区:以铁路为界,铁路以东为学区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马塘小学学区除外)。

2.县城规划区内城郊小学

1)陈营镇中心小学(六〇总校北城校区):南至建业大街以北,东至石鼓村委会以西,北至虎头岗社区以南,西至工业园区以东(含里程村、外程村、玉山村)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2)上坊中心小学(万年第一中学附属小学)学区:山上刘家村、枧坑村、港下刘家村、上坊刘家村、彭家村、黄献宗村。万兴小区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就近选择到上坊中心小学。

(二)县城城区初中学区

1.万年一中初中部学区:东至珠溪河以西,南至建明路以北,北至建安大街以南,西至姚西路以东及上坊乡辖区(含朱家村、上海映象、神农家园、东方翰府、神农时代广场、清华城、现代城、润丰广场、御景国际、长林金域蓝湾、万兴小区、桥头刘家自然村、应家坎自然村、丰坡墩自然村、乐家自然村)。

2.万年二中学区:东至万年青水泥厂以西,西至珠溪河以东,南至邹坂村委会以北,北至建安大街以南(含马塘户口,铁马居委会及马家村委会、邹坂村委会邹坂自然村、邹家自然村、上屋自然村、下屋自然村、万富新村、老街社区)。

3.万年四中学区:南至建安大街以北,北至社里村委会以南,东至南岗村委会以西,西至黄营村委会以东,以及除一中、二中学区外的陈营镇辖区范围。

四、县城学校就读学生条件界定

1.学区内户籍(以公安部门核验户口信息为准)。非直系而挂靠在亲属户籍上的,挂靠时间在必须2016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

2.学区内房产(以房管局或不动产局核验信息为准)。需提供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首付发票或购房网上备案合同(登记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之前)、户口本原件,并需提供水电交费发票原件。

3.学区内经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户口本原件,租赁店面合同原件,且2016年8月31日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验注册登记信息及实地查看为准)。

4.学区内就业。需提供劳动就业(聘用、用工)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工业园区及劳动监察局核验信息及实地查看为准。

5.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原则上年满6周岁,各校可根据师资和学校学位情况适度放宽,但必须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按划定的片区就近安排入学。

五、县城学校就读学生条件认定

1.符合在“县城学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向就读学校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2.由相关招生学校、县教体局教育股对照原始证件进行分类登记、初审。

3.按类别将“户口类新生登记表”交县公安局审核,“房产类新生登记表”交房管局、不动产登记局审核,“经商类新生登记表”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就业务工类交县高新区、县市管局及县劳动监察局审核、实地查看。县公安局、县房管局、县不动产登记局、县市管局、县高新区、县劳动监察局等审核单位须对“新生登记表”中每条信息进行审核、认定,认定人须签名负责,单位须盖章确认。

4.县教体局将相关部门审核认定了新生名单在万年网、万年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并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参与监督见证公示结果。

5.县城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牵头会议,研究通过跨学区的入学新生。

6.符合在县城学校就读条件的转学学生,持原始证件到相应转入学校填写《江西省中小学转入就读登记表》,审核盖章,最后持相关材料原件到教体局审批。

7.整个招生工作特别是学区内户籍、学区内房产、学区内经商、学区内就业等入学条件认定工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精心比对,严格把关,发现认定材料造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将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从严问责。

六、县城学校就读报名步骤和日程安排

(一)县城中学七年级招生

1.县城规划区内小学(含上坊中心小学、陈营镇中心小学、马塘、邹畈、细港、五小、万昌小学)符合条件的六年级小学毕业生。

5月2日—5月20日:各县城小学对照招生条件(学区内户口、房产、经商),分类收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原始证件,并分类填写好新生入学登记表(见附表)。

6月20日前:县教体局、相关学校到县城小学初审,对照分类《新生登记表》逐个初步审查原始证件。

8月10日—8月20日:县公安局对照户口类《新生登记表》逐个验核新生户籍信息,认定人签名;对照房产类《新生登记表》逐个验检新生与房主家庭关系信息,认定人签名,最后单位盖章。

8月10日—8月20日:县房产局、县不动产登记局对照房产类《新生登记表》逐个核验房产信息,认定人签名,最后单位盖章。

8月10日—8月20日:县市管局、高新区、劳动监察局对照经商类《新生登记表》逐个核验经商信息,并实地查看店面、厂区等,认定人签名,最后单位盖章。

2.其它小学(含外省、县)六年级小学毕业生

7月11日—8月16日:学生家长持“条件界定”规定的原始证件到县教体局报名、登记。

8月17日—8月20日:县公安局对照户口类《新生登记表》逐个验核新生户籍信息,认定人签名;对照房产类《新生登记表》逐个验检新生与房主家庭关系信息,认定人签名,最后单位盖章。

8月17日—8月20日:县房产局、县不动产登记局对照房产类《新生登记表》逐个核验房产信息,认定人签名,最后单位盖章。

8月17日—8月20日:县市管局、高新区、劳动监察局对照经商类《新生登记表》逐个核验经商信息,并实地查看店面、厂区等,认定人签名,最后单位盖章。

8月22日—26日:在万年网、万年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分招生学校分类公示符合就读条件所有初一新生名单。

(二)县城小学一年级招生

7月10日—7月14日:县城各小学招生宣传、调查摸底。学校根据学区划分到本学区范围内居委会、社区、幼儿园张贴解读《万年县2018年县城学校招生方案》。

7月15日—8月12日:新生登记。学校对照招生条件(学区内户籍、房产、经商)分类收集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始证件,并分类填写好新生登记表(见附表)。

8月12日—8月13日:县教体局到县城小学初审,对照分类《新生登记表》逐个审核原始证件。

8月14日—8月20日:县公安局对照户口类《新生登记表》逐个验核新生户籍信息,认定人签名;对照房产类《新生登记表》逐个验检新生与房主家庭关系信息,认定人签名,最后单位盖章。

8月14日—8月20日:县房产局、县不动产登记局对照房产类《新生登记表》逐个核验房产信息,认定人签名,最后单位盖章。

8月14日—8月20日:县市管局、高新区、劳动监察局对照经商类《新生登记表》逐个核验经商信息,并实地查看店面、厂区等,认定人签名,最后单位盖章。

8月22日—8月26日:在万年网、万年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分招生学校分类公示符合就读条件所有小学一年级新生名单。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县城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各成员单位、学校要高度重视秋季招生工作,应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的审定和招生工作。要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把握政策,规范操作,确保秋季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对在招生中的违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依纪问责,严肃查处。对学校不按规定擅自招生除通报批评外,按每超出1人扣10人生均公用经费处罚。班主任或教师如擅自接收未经审查的学生,除对学校按《招生方案》处罚外,对班主任本人作如下处理:取消班主任资格;当年不得评先评优;扣除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责成其退回擅自接收的学生,并启动问责机制。


万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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