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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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标题 | 关于公布《万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 | |||
| 文件有效期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高新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梳理编制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22 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54 号)和上饶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行政许可子系统开展行政许可事项认领实施规范的有关工作提示,在全省统筹的基础上,动态管理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结合我县实际调整形成了《万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公布,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各级各部门严格依照清单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严肃清理整治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的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此前各级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的层级、方式与本次公布的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布的清单为准。
二、认真做好有关清单衔接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等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工作,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
三、大力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
各级各部门要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
万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9 月 18日
